• 衣不如新
    人不如故
    南小江逆势更换博客
    新址:http://blog.sina.com.cn/u/1246627840
  • 遇到老朋友了,今天,在网上,我得曾经某篇文章的女主角,六年了,见过一次。谈兴居然甚浓,理想,人生,生活,牢骚,不满,得意,遗憾,告诫,缺陷,等等等等,说了好多,很受用,终于会是大家长大了。聊了聊,很多事情,或然开朗,心情也稍微舒缓了些。她说了她的近况,已婚或是未婚,可能有了房子在北京,也不知有没有发大财,还说某天到天津请生活比较拮据的我吃海鲜,还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称她是六年来,始终如一的好朋友,尽管基本不见,没有电话,很少的网上聊天。聊到后来,我还很骚逼地告诉她,我有生活目标了,第一好好找个好人,第二好好干好工作养家,第三好好把曹小东写完,我还说要写到5万字,要出版,不管是别人赞助,还是自己扣钱,总之是要出版,自信的很骚逼吧我,呵呵。
    我说还没有参透生活,还很累,有过神经衰弱,抑郁,头会疼,脑会涨。她让我不要想去把什么都搞明白,会让自己很累,我说确实,明白的人都是很痛苦的。她说我是文学青年,我认为年龄都是老了,我告诉他一个小师弟见到我说我看着很年轻,可我认为我已经没有年轻人的那种阳光了,她恭维我说我得阳光在心理。我说别人说我很暮气,不爱笑,他说咱有不是戏子,老笑干吗。我说你还记得我什么样子了,她说不记得了,不过好像长得好帅。。。。。。
    善良的人啊,我们果真是6年的好朋友了。
  • 再听到那首歌,夜早已深,初夏尚凉,蚊子已出
    夜色随不知出处的灯光涌进小屋
    快乐得歌曲 节奏明快 并非原声
    感冒将近二十天 浑晕的脑袋随着歌声跳跃
    声色明朗 只是去时已久

    那时夏日阳光 绿荫草长
    时光随快乐同行
    不知名的美丽
    紧随其身
    。。。。。。
    终于无言
    依稀一丝感动
    只为忘却的记忆
    不知安否
  • >1你的全名: ***
    >2.你现在正在听谁的歌:我其实也不知道,前段拼命听陈亦迅《你的背包》,傻逼一般坐在马桶上摇头晃脑,最后在集体K歌时一句都唱不出来,晕菜菜,我
    >3.你在哪里读书(工作):南开大学(B estate)
    >4.最后吃的一样东西是什么:掉在啤酒里的花生米,哥们喝酒,庆祝光棍节,并发誓以后再也不过这个节了
    >5.天气如何:有风,刮起心中涟漪一波波
    >6.戴隐形眼镜吗:不知怎么,小时就爱吃鱼眼,大人说眼睛好,没想真的好,还没近视,怎看怎没文化
    >7.上一次吹蜡烛的数目:家里穷,过生日就是吃面条,妈妈用鞋底打屁股,就算过生日,来到城市,晃来晃去,很难过,总是一个人过生日,就忽略掉了,从没吹过生日蜡烛,不过去年停电,吹过一根,所以数目为一
    >8.你通常吹熄这些蜡烛的日期:停电的时候
    >9.星座:金牛
    >10.有几个耳洞:暂时没有,不过一直想要一个,就像小流氓耳朵上那样,小时候被认为是乖乖仔,并一直如此,可是真的期待当个流氓,那就期待吧
    >11.有纹身吗:不想有,觉得傻逼
    >12.你喜欢你目前的生活吗:总想追求更好,总是很孤单,总是很冲动,总是很理智,总是很忧伤,为自己这么大还幻想忧伤
    >13.暗恋过几个人:都不好说了,总是远远地看着,大学时大胆了一次,却被打击,后来就不在乎了(呵呵)
    >14.会因为害羞而不敢跟人表白吗:很难过,作为男人我有时很害羞,不过从来不会因为害羞而不敢跟人表白,只是担心今天表白了,明天却发现她竟不是自己所爱,会真的痛苦,故一直单身
    >15.不敢吃的东西:屎这个东西看来我这种笨人是真的不敢吃了啊
    >16.最喜欢喝什么:渴的时候,比如足球后,喜欢啤酒,平常热的时候,喜欢可乐,听说影响性功能后,就很少喝了,现在主要喝牛奶
    >17.最喜欢的数字:很难说,有时很有随意性,别人不喜欢的可能就很喜欢,我
    >18.最喜欢的电影:喜欢周润发的小马哥,酷酷的,喜欢王家卫的爱情电影,喜欢那时花开,喜欢阳光灿烂的日子,喜欢十七岁的单车,喜欢霸王别姬(张国荣),喜欢。。。很多吧,文艺片,搞笑的,都有,可能我是个大烂人吧
    >19.喜欢看的哪一种电影类型: 看心情而定,应该不少,特定环境下有特定喜欢类型
    >20.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和品牌:卡通片很少看,接触比较少,品牌嘛,意识也很淡薄
    >21.最怀念的日子:20岁时女孩送我巧克力,我装作不理,后来又要了回去,挺逗的那会,傻菜一个
    >22.最痛心的经验:站在雪地,抱着肩膀,看着她离去的脚印
    >23.最喜欢星期几:星期五吧,通常没事,找人喝酒,喝完到网吧,要么独自一个人把灯开到最亮,看一本小说月报,像个老头一样
    >24.最喜欢春夏秋冬哪个季节:夏天是我的最爱,好爽啊,冲凉的时候
    >25.喜欢的花:称不上喜欢不喜欢,没怎么注意过,有也可以,没有也没关系
    >26.喜欢的运动:足球,当时有人说我能上国家队(当然玩笑),不过还是很高兴的,现在唯一能够喜欢做的就是这个了,喜欢大喊大叫,喜欢不断流汗,不断用球衣擦鼻涕
    >27.喜欢的冰淇淋种类:不很吃的,不过避风塘的我通常吃好多,恶补,晕
    >28.最怕什么东西:说实话,我开始怕我自己了
    >29.如果有来世: 我真的要重新规划我的人生,希望我的儿子(女儿)会是我的来生,他们没有弯路
    >30.擅长的事:混在bbs
    >31.以后想做什么职业:我想还是做房地产吧,老老实实赚点,不要给社会添负担,要让父母过好,不想一辈子欠别人
    >32.你们家住几楼:我的老家在江苏,3亩地吧,大概,低矮的房屋,没有楼房,现在学校宿舍4楼
    >33.你觉得自己十年后会在哪里: 这两年天津吧,以后希望能和所能爱的人一起到江苏或上海
    >34.寄这封邮件给你的上一个人是谁:非常不错的一个人
    >35.无聊的时候干什么: 发呆,聊天,吃东西,发帖子,看帖子,打电话,郁闷,喝酒,醉了抽烟,不会唱歌却大吼
    >36.你住的最远距离的一个朋友是谁:不知道算不算朋友了,高中同学,应该美国吧,属于高智商,联系少的
    >37.世界上最恼人的事:虚伪地对着讨厌的人谄媚,却不得不这么做,本来不是严肃的人,却要装作严肃,晕
    >38.觉得同性恋如何呢:不可理解,我不做玻璃
    >39.对于没有把握的事情态度如何:喜欢冒险,喜欢做就去做,没人会阻挡得了我
    >40.如果有人误会你:作为男人,忍字当头
    >41.有想过要怎么对付你讨厌的人吗:谄媚他,哈哈
    >42.通常几点上床睡觉:12点多吧
    >43.你猜谁会最先回这封信:发给我信的那个好人吧,霍霍
    >44.最不可能回复:我又没给他寄,估计不会给我回了
    >45.想要几岁结婚:感觉自己还傻逼,不像有结婚的感觉,不过希望有女朋友了
    >46.今天心情好吗:不知怎么了,忙了一天,都晕了,受不了,没想过有什么光棍节的,结果很多人一说,让我感觉过春节似的,没人理我,心情就这样
    >47.有想过自杀吗:从来不想,我是一根草,也要燃烧一把
    >48.希望谁回信: 爸爸能回信,可是他不会上网,也不会打字,可我真的希望爸爸能了解他的儿子(突然夜半鳄鱼泪,不知江苏何日还)
    >49.现在几点:23:57(2005年11月11日星期五),希望明天我很好


    看到半年前的文字
  • 夜晚酒醉
    酣睡沉沉
    梦境如同半山滚落的石子
    在我灵魂里冲撞
    混沌里我是一个远古的厉鬼
    在黑夜里狂舞

    睡得太死
    醒得太晚
    朦胧中一个人从我身上爬起
    穿起我的牛仔
    套上我的讨厌但常穿的黑衣
    端起水杯喝水

    一动不动
    跟着看他
    他使劲的用我的牙刷在嘴里捣弄
    用脚去按厕所冲水的开关
    出门前喝了前夜我喝剩的面汤

    我已然破旧的阿米尼在他屁股下吱呀
    他在人群中穿梭如同燕子
    拐弯也不看红绿灯

    在我上班的公司
    他坐在我的座位
    肆意的说着话

    下班后
    他又跟着阿米尼一路来到我的学校
    和我的同学熟悉的打着招呼
    好像真得很熟

    我疑惑
    我纳闷
    这个家伙到底是谁
    他在做什么
    做我吗

    我忽然郁闷
    他为什么要做我
    他究竟想干什么啊

    夜色萧萧
    丝丝寒风
    我垂头丧气
    我回到家里
    躺倒床上

    他终于回来了
    喝酒了
    醉了
    衣服上是吐过的痕迹
    我晕
    肯定花的我的钱

    就在他向我身上倒来的时候
    我一把抓住他
    用早已准备好的打火机
    毫不留情把他点燃

    皮焦味从它挣扎的身上散出
    我大笑
    我狂喜

    墙上的镜子里一个人
    满身火焰
    分明是我

    我烧了自己
    也好


  • [face=楷体_GB2312]我用手机发个“:)”给妹妹,妹妹问我,哥这是什么东西。如花季节的妹妹没有在大学课堂上笑语,恰恰在的纱厂里忍受潮湿和劳累。本是张扬个性,阳光自我的季节,不知道这最常见的网络聊天语,我心酸,血流淌不止。
    妈妈对我说,不累,赚了900。花甲年近,母亲却到农场捡棉花,天寒地冻,40天,900块。打电话时我刚潇洒地挥霍掉几百块。我心痛,血流淌不止。
    恋人对我说,我曾经喜欢过你。我心裂。整个肢体里像被穿了一根铁丝。淋漓流血,滴落在我坐着的楼梯。
    [/face]
  • 一品红长虫子了
    白色的小虫子,密密麻麻
    缀在枝叶上
    我端来一杯开水,浇在一品红的根部
    我想,虫子该被烫死了吧
    此时窗外,两米阳光正盛[face09]

  • 城市会累,脸色发暗,目光迷离。人们会累,言语沉靡,烟圈疲散。
    闲暇时我就这么看着城市,早晨阳光灿烂,傍晚灰黑阴涩,一堆堆人早晨衣着光鲜,傍晚土脸灰头。
    我是店长助理,别人眼中很是当事,其实就是前台兼出纳,古称“店小二”,客人来了我就迎上去,用嘴巴咧扯出可爱笑容,告诉他们店里东西都是珍馐美味,然后用眼睛期恰恰地盯着他们的钱兜。
    小店很小,两间,十几个人的座位,偶尔几个胖子来到,就座率就会减少些许小数字。
    珍馐美味品种很多,味道也不错,但他们只有一个名字,馄炖,有人叫馄吞,有人叫云吞,也有些大惊小怪的南方人说是饺子。
    记得我第一次被朋友领到这时,店长掷地有声地介绍说,呐们的馄炖就是皮嫩、个大、馅多、味美。店长叫小倩,山西人,长的就像她爱吃的土豆。
    我就像店长喜欢的土豆一样,慢慢地当上了土豆的助理,一不小心就在这家小店度过了两年青春。
    就在这个窄窄的街道旁,我慢慢长成了男人们爱看的那种女人模样,娇柔、妩媚,勾人。不止一次,有好色客人因为我的媚笑烫伤了嘴巴,我通常不语,然后不经意间引得他们的回头三眸。
    其实,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就像每一个来吃馄炖人一样,在我眼中只是一张张过往的面皮,只至那一天的到来。
    一个喝了酒,头发长长的小混混伸手摸了我的脸。我的尖叫招来了土豆小倩,也让那个小混混的头遭到了他拳头的重击。
    看着他被小混混一伙踹在脚底,我忽然有些温暖。
    我用白色的手帕轻轻擦拭他眼角的血,而他只是掏出钱包付了他的馄炖钱。
    从此,我开始慢慢地注意他。其实他来吃馄炖好久了。
    每天下午快到天黑的时候,都会看到他。
    他总是急匆匆,好像屁股上着了火。吃馄炖时总是先喝两口汤,然后再一个个把馄炖吃掉。
    与别的男人不同的是,他从不期期色色地盯着我看。
    他眼睛不大,肤色不白,不过整个人看着还算舒心,一件蓝色运动衣,裹在他健壮的上身。
    每次来店里,都是那么个程序,喝汤,吃馄炖,摸嘴巴,临走找我要餐巾纸,擦完嘴后,随手放进衣兜。
    那一次,他没有那么着急地吃饭走人。他要了啤酒,一杯杯地喝,酒精烧得他脸色通红,收钱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的细小汗珠,还看到了他眼角一颗淡淡的小痣。
    透过窗户我看着他离去的身影,自行车上,晃晃悠悠地。
    土豆小倩凑了过来,这人失恋了。我没有言语,拿起一张餐巾纸,轻轻地撕开,心下有些发疼。
    女人天生就傻,往往就在最不合乎情理中,做出最不合乎情理的事情。
    我爱上了那个人,像酒客爱上酒一样。我爱上了那个傻傻的蓝衣人,爱上了他偶尔的微微沉思,爱上了他鼻孔上的汗,爱上了他走路发出的踏踏声音,甚至爱上了他擦鼻涕的动作。
    当然这一切,我从没有任何的流露。
    我只会在回家的路上,暗自去想与他扶腰相行的情境。
    那个傍晚,莫名风起,一阵阴冷的风夹着雪花从门缝冲进来,撩乱了我前额的顺发。
    他依旧是蓝色的运动衣,头发已被吹乱,可以看出鼻底已有微湿的涕意。突然间的看到那张熟悉期待的面皮,不经由地感到了一阵温暖。
    看来,今天他很是悠闲,甚至在吃饭前他还掏出笔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
    我不断地招呼着客人,不时眼神就会不自觉地溜到他那,有几次还撞见他的目光,暖暖的,好舒服。其实,两年前在我青春萌动的时候,我就在期待着这种感觉。
    不可否认,看到他时勾起了我心中一直存在的某种期待,他也成了我梦中的宠客,在我梦中,他总是穿着白色的衣服,骑着白色的马匹。
    女人的期待如同一壶热热的酒,需要男人的一饮而尽。
    当我看着他慢慢地走过来时,我的脸红了,我的心跳又加快了。
    递过来的,除了钞票,还有纸条。
    他给我的,是写给我的纸条。天寒地冻,却是温暖如春。
    也许我是真得幸运,我从来没有期待如此到来的爱意,我的呼吸开始急促,我的手心开始出汗,我狂乱的心渗透出暖暖的春意。
    小姐,方便看下这纸条吧。轻轻地试了鼻涕,轻轻接过我递过去的餐巾纸,一阵风进来,又出去。
    “小姐,你们店的服务员老在我后面挖鼻孔,我真遗憾,我又失去了一个吃饭的地方。”
    2009年农历腊月初八,寒风乍起,路人行匆,雪雨漫天。
    我点燃了二十三岁女人的第一支烟。


    [face16][face16]
  • 【吴昕辉】一片黄叶从吴昕辉的额前飘过,忽忽悠悠就不见了踪影,冬天快是要到了。吴昕辉把手从车把上抬起,理了一下搭拉在眼前的头发。这路走熟了,几乎不用思考,大脑就牵引着自行车带着吴昕辉到达目的地。每天早上,要经过菜市场,要经过天红公园,要经过立交桥,然后经过女儿的学校,然后要绕过商业街,再经过火车站,最后到达公司。下班回来时再像放电影一样,慢动作地逆重复早晨的路线。但这一个多星期吴昕辉总是在下班接完女儿后再到朝新胡同那拐一圈,几乎都成了习惯,每天如此,女儿李小小早烦了,都快和吴昕辉急了。特别是周二的那天下午,本来天气突然降温,已经很冷,可是吴昕辉还是带着李小小不急不忙地到朝新胡同那绕了一圈,恼急了的李小小狠狠地锤了吴昕辉的后背几下,吴昕辉一声没吭,回到家依旧做女儿和丈夫爱吃的水煮鱼。
    【李小小】李小小最近觉得很烦,明年就要小升初了,学习成绩还那德性,最近老师还讲什么绝对值,李小小怎么折腾都搞不定,别人都说小小很聪明,老师也都挺喜欢她,可就这绝对值还就与她过意不去,真是秀逗,让人扫兴。有时李小小真想放弃算了,难道不学习就活不了啊,看人家李宇春、何洁她们,超级女生!多超级啊。李小小早已与同学辛娅儿商量好了,以后就学唱歌,像李宇春那样,做个漂亮公主。可是妈妈这个脑筋,真不知道进了什么东西,不知道怎么那么死那么笨,什么都想不开,就知道整天让我学习,真是让我晕那。不过还好,妈妈整天接送我上学放学,从不迟到,还会做水煮鱼,辣辣地,放好多油,味道很爽,而且给我买很多东西。其实,妈妈也不错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放学时老带着我绕来绕去,去那个破胡同不知什么事,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东东,特别是那天那么冷,还是非得绕来绕去的,看来不会是想冻死我啊,想不通!
    【张红旗】张红旗端着那个大茶缸美美地喝了一口酽酽的茶水,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又拿起了扳手。人那,也不知这辈子活着是为什么,从生下来就开始遭罪,从小到大,从年轻到老年,没有一天是能够轻闲的。这不,水瓶厂的生意快不行了,自己早年跟师父学的那些手艺也用不上什么了,还好,也快退休了,厂里也不怎么管了,下午出来修修自行车,赚点小钱,也乐得个消遣,感觉还不错。可就是儿子啊,很难让自己。。。。。。怎么说那,现在年轻人不好说了。你说,在国企干得好好的,一不高兴,不干了,嘿,怎么说都不行。这几年在外折腾来折腾去,钱赚了一点,人也学的油头了,这不,前几天又换了一个女朋友,头发全是黄的,嗨,就跟那洋鬼子一模一样的,还会说什么西班牙语。看来,我真是老了,不懂现在年轻人了,我还是好好修车了,以后能和老伴有吃有喝,冬天一起找个地方晒太阳就行了,儿子就随着他吧。

    张大爷,您好几天没来了吧,吴昕辉老远就看到那个修车的摊子,不由有点激动,还没走近就冲着张红旗挥了挥手。
    张红旗停了一下,唉,闺女,是你啊,怎么车又坏了啊,我看看。说这就朝吴昕辉走过来。
    李小小从车后座跳下来,跺了跺脚,妈妈又绕这么远,脚都麻了。

    水煮鱼怎么这么辣,妈妈你怎么了,最近,老是莫名其妙,李小小扭过头,爸爸,妈妈今天又去胡同那去了,就2块钱,难为惦记这么长时间,都快冻死我了。
    吴昕辉没有说话,起身给丈夫盛了碗米饭,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转过身,对小小说,你那绝对值弄明白了没有。
    天真是越来越冷了,鼻涕经不住不断往下流,张红旗回到家,老伴早已做好了饭,招呼老头子吃饭。张红旗先走到里屋找出电热毯子,铺到床上。吃着老板做的饭,躺在暖暖的床上,和老板唠着家常,霍霍,好暖的夜。

    [face04]
  • 天冷的早已不像是十月了,空气像是在冰箱里冰冻过一样,冰喳喳的有点扎人肌肤。
    曹小东咳嗽了一下,几点鼻涕溅了出来,落在了小勇的脸上,小勇腾的一下跳了起来,抬手就拍了一下曹小东的脑袋,“靠,你怎么了啊”。
    曹小东没有动,就着烟屁股狠狠吸了一口,吐出一个弯弯曲曲的烟圈儿,袅袅地散在头顶的上空。
    半夜3点的街上早已没有了一个鬼影子,热闹了一天的高楼大厦早已累了,沉入了梦乡。白天的所有嘈杂,化成了偶尔几声不知从哪传来的狗叫,亮了大半宿的月亮也晃悠悠地躲进了乌云里面
    那个外地人来到此处总要照像留念的意大利武士雕像面目冷冷,黑黑的没有一丝表情,他胯下的那匹马依旧永不疲惫地扬起前蹄,朝着遥远的东方嘶叫。
    李菲菲三天没有和曹小东说过一句话了。
    “其实,女人嘛,就是贱,甭理她”小勇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曹小东,“过几天她准会来找你”
    “行了,别烦我了好不好”曹小东两根手指轻轻一弹,烟屁股带着一道红色的轨迹,跌落在意大利武士的马蹄下。
    小勇站了起来,又做了下来,“小东,冷吗,你”
    曹小东弄了弄衣领,良久没有说话,酒劲一阵涌上来,头脑一阵晕,又一阵发热,使劲拍了拍小勇的肩膀,回去吧,哥们。
    啊,火,小勇指着曹小东的裤脚。
    曹小东的裤脚还在冒着红光,是可爱的烟头惹的祸
    曹小东最喜爱的李维斯终于在撒尿的地方之外又拥有了一个新的出口。
    [face10]
  • 一颗流弹击中了我,恰恰在我的太阳穴处开了花!
    我的左眼前方一片红,本来就模糊的视线,被爆裂的子弹搞得一片红彤彤。
    太阳光依旧炫目晃人,芦苇根底的泥土味腥臭熏人,脸上的汗水不停流下,沿着额头流到眼睛里,淌到嘴巴里,辣辣的,呛呛的。
    我没有死,被流弹击中的我没有死去。
    可是,如果那是一颗真子弹,而不是装着红色液体的塑料弹呢,我会怎样?
    我倒下了,中了弹的额头贴着地面,土壤深处的小精灵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朋友们围过来,有的遗憾,有的激动,有的默然,如果有幸,会有个不知所措的美女给我做人工呼吸,让我在黄泉路上得到些许安慰。如果不幸,会来个彪形络腮胡子给我做人工呼吸,在奈何桥入口处推我一把。
    也许会有个从未关注过的女生,穿着白色的衣服,站在河边默默抹泪,一头秀发被风吹得凌乱不堪,手里握着从未递出的文字。
    也许我远在他乡的哥们听到我的死讯,拿起吉他,端起酒瓶伤痛一回又一回。
    还有我曾经狂热的初恋在奶孩子时听到我的死讯,会微微一颤,奶水从孩子的嘴边刺射到装修精巧的地板上。
    还有我亲爱的妈妈,永远让我酸痛的眼泪!
    曾经精确计量的目标,理想,未来,一切灰飞烟灭,随着一颗子弹远走高飞。一世的阳光被强制打包,用winzip压缩,联邦快递到江苏某地某县,埋进一个陌生的洞穴。从此步入不知名的黑暗。
    我忽然不敢再想了,我终于想不下去了。
    我摘下头盔,整个世界一下子清晰了,远处跑马场有几个人笔直地坐在马背上,潇洒的一塌糊涂,身边一个美媚冲着我甜甜的笑,宜人心菲。霍!蓝天白云,清新如昨!我深吸了一口气,一股阳光沿着呼吸道,钻进入我的胸腔,整个人一下子就变的温暖了。
    活着真好,我对自己笑了。
  • 我是一匹狼
    一匹来自南方的狼
    在北方的人群里熙熙攘攘
    听着北方的人吵吵闹闹
    可我只想
    找到草野青青的地方
    尽情的狂奔

    我自小就喜欢漂亮的女人
    每看见一个女人
    就不自觉的给她打分
    通常少于六十分的女人
    我连话都不跟她说
    因此在霉女当道的今天
    我的说话机会就变得很少
    大约是人的平均说话机会的一半
    我的语言功能因此大为减弱
    看了不少大夫
    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
    只有我自己知道问题的原因所在
    看着医生们煞有介事的样子
    总是暗地里偷着乐
    我总算知道
    原来这个世界上
    除了霉女
    庸医也是很多的
    他们总是让我
    吃这样吃那样的东西
    我不知道那些补药
    究竟跟语言功能有什么关系
    只是苦了我的父母
    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钱
    而我的病却一点不见好
    待到我大学毕业时
    我说话的功能已经很弱了
    常常说十个字有五个不清楚

    除了美女
    我也有别的喜好
    酷酷的戴上个墨镜
    五音不全的唱着
    谢霆锋的歌
    也是我的爱好
    因为我长的没有刘德华那么帅
    所以老招来学弟们的笑
    霉女们也乘机嘲笑我
    每到这时我只有走开
    因为她们连三十分也打不到
    这样我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变成了哑巴

    除了唱歌我还喜欢电脑
    叫做computer的东西
    那时候我灵活的手指
    就给了我说话的感觉
    喜欢电脑就少不了上网
    我把爸妈给的钱多数都用来上网
    而吃饭的时候通常只有咸菜
    记不清是怎样开始用的QQ
    可能因为生活中的霉女的样子
    会刺痛我的眼睛
    老有眩晕的感觉
    大二时不仅语言功能减弱
    视力也大为下降
    我父母却很高兴
    认为我是学习太用功了
    就拚命的给我零花钱
    但我的成绩单却始终不给面子
    于是他们给的钱就又少了起来
    在网上的好处很多
    主要是看不到霉女的样子
    一来不必担心视力的减弱
    二来也不必担心语言功能的大幅度减弱

    "我是一匹狼
    一匹来自南方的狼
    在北方的人群里熙熙攘攘
    听着北方的人吵吵闹闹
    可我只想
    找到草野青青的地方
    尽情的狂奔"
    自我介绍我写得很实在
    我就是一匹狼
    南方的狼
    而且是色狼
    虽然我没直接写
    但实际上就是
    因为我本来就是找美女来的
    我的NICKNAME我想也是很酷的
    "狼心"
    尽情的奔跑,我确实也想
    大学时长跑老跑第一
    足球场上跑的也最欢
    像一匹马
    我很希望他们喊我’白马王子’
    可是他们却喊我’跑不死的骡子’
    总把我气的够呛
    可是又打不过他们
    只好当自己是个骡子


    "白雪"
    搜索了半天这是让我看着最舒服的一个名字
    竟然让我那0.4的右眼也亮了一下
    发出了一道光芒
    反射到电脑屏幕上
    又反射回来
    竟照的我头晕
    白雪是个歌星
    我的偶像
    几乎每天晚上都梦见她
    搞的我老画地图
    大学时就数我洗床单次数多
    别人都说我勤快
    其实我只是清洗地图而已
    心下也纳闷
    这个白雪究竟是谁
    会不会是冒充清纯的霉女
    这年头假的东西太多了
    连避孕套都有假的
    弄的现在老有超生

    "我是猫
    喵喵叫的猫
    可我不喜欢抓老鼠
    因为狗可以抓老鼠"
    说句实话她的介绍写的太没水准,文理好像也不太通。
    但相比什么“我是美女,美男请来“,
    “多情善感的我期待多情善感的你“好像要好得多
    不管他了先聊一聊再说

    "Hello ,this is langxin"
    我喜欢很绅士的样子
    其实我很欣赏贾宝玉的
    这个男人就很绅士
    他说男人是污泥
    女人是水
    我一向就觉得很有道理
    因为我身上的泥垢怎么也搓不完
    而女人的泪水怎么也流不完

    "你好"
    简单的话语
    难道她的语言功能也很弱
    我心里只是惴惴的
    不知她长相会不会影响我的视力

    "可以聊聊吗?"
    问完我才觉得问的好无聊
    也没水平
    因为嫖客找妓女时也是这种口气
    他们第一句话通常是
    小姐有空吗

    不回答,行
    换个话题

    小姐,谈谈爱情好吗
    我知道爱情是女人最敏感的话题
    不管是丑是美
    爱情总会让女人兴奋

    "好啊"

    果然不出所料
    鱼儿上勾了
    你喜欢浪漫吗

    "不,我很实际的"
    天!不是说谎吧大哥说过女人都喜欢浪漫的

    那么当秋风萧瑟的街上,深情的风衣投过来的微笑你会躲避吗
    当娇艳的玫瑰戴到你的头上时,你会摘下它吗
    当雨天里的那把小红伞遮到你头上时,你会走开吗
    月光下的老吉它弹唱深沉的情歌,你不听吗

    "呵呵,你浪漫的象是个诗人"

    小姐,如果你愿意
    我愿做你爱情的诗人

    女人的心通常都是豆腐渣工程
    经不起男人的糖衣炮弹
    这时我仿佛看到网路的那一端
    在我的糖衣炮弹下瑟瑟发抖的小猫

    "不好意思,我要走了88"
    别走,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该死,我竟忘了孙子兵法了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还没有了解敌情
    敌人就撤了
    猛然间我竟有一种失落感
    好像正在吹鼓的气球
    碰到一根针
    扑的一下泄了气
    可我竟也没有办法
    只有看着她那猫咪的头像
    变成灰色

    ---TO BE CONTINUED---

    大概过了两天吧
    穿过那条肮脏的小巷
    又来到蓝月亮
    门口胡乱放着几辆自行车的小网吧
    网吧的女主人冲着我暧昧的笑
    嘴角的大黑痔一动一动的跳
    惹得我中午吃的饭直冲我的口腔

    "嘿,你好我是狼心"
    那个猫头只是看着我
    没有回音
    我只好又说了一次
    还摆架子
    难道是真个霉女
    说实话我最讨厌摆架子的女人
    故意昂起头眼睛乜斜着看你
    还装着很老练的
  • 不要向陌生人飞眼


    纵使我真地爱你
    纵使我真地想你
    可是我只能如此
    默默
    沉沉

    我无语
    我摇头
    我挥手

    我看着远方
    我无奈未来
    我想抬头
    却不由低头
    我只能如此
    我祝你快乐

    开心吗
    愿你开心

    永远开心
    但愿
    如此
    阿门!
    我诚挚的心!!

    我操,兰小军就想找个人骂一顿,雨怎么就他妈说下就下了呢,晴了好多天了,偏偏今天有事就下雨了!想是这么想的,人却一刻没有停着。从柜子里取出牛仔裤,长沙买的那件红格长袖衬衣,里面白色T恤,脚上白色双星篮球鞋,对了,还有刚买不久的冒牌Ω手表。穿衣、洗漱、梳头……啪!门被关上,噔噔噔!四楼,这么高!操!刚到楼下,噔噔噔,又跑上楼,伞!伞!这王八蛋养的天,下!我让你下!一切一切,都让兰小军感觉糟透了,他巴不得长上翅膀,一下就飞过去,拉住她那双柔软的手,拥住她温热的身子,听她那口纯正的喃喃细语的北京话,然后醉死在她的温柔之中。
    她叫汤佳,北京人,比兰小军小四岁,矮10-13厘米,体重轻16.5kg。兰小军做梦也没想到二十四岁的自己在第一次见到她时会有那样的感觉,紧张、狂喜、局促……就像一个初恋的小孩。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在梦里,这是真的吗?看着不远处微笑的她,暗自咬了一下舌头,疼!是真的,没错,不是梦里!那时他觉得自己一下子清爽了,二十几年来心中积的那股莫名其妙的气仿佛一下子就被释放了,城市黯淡的天空也变得晴朗了,甚至好久没看到的蓝天也出现了,就连他最讨厌的本地人说的那种方言听起来也让他觉得很悦耳。会是爱情吗?不知道,要不那是什么?不知道!反正不知道为什么,兰小军觉得自己和汤佳,就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没有任何隔阂,也没有任何矫饰,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清新,自然地就像雨后刮过来的微风,轻拂人面;清新地就像山里早晨小溪边的空气,爽人心肺。那天,二十四岁的蓝小军和二十岁的汤佳互相给了对方第一个微笑,互相交换了令彼此心醉的第一个眼神,见面的半个多小时就像兰小军小时候在农村夜晚的晒谷场上看到的流星一样,唰的就过去了,没有一丝停留。
    新买的自行车,平时骑起来感觉很轻快,但今天兰小军却觉得它慢得要命。快!快!兰小军恨自己的腿,怎么不能骑得快一点,大学里踢球不是被队友称作“跑不死”吗?今天怎么了,怎么不行了?雨哗啦啦下个不停,为了骑快点,伞早被扔到车篓里了。雨水从头发流到额头,从额头流到嘴里,带着汗水的味道,咸咸的,从衬衣的领口慢慢流到腰带处,凉凉的,一种莫名的冬天的感觉。梳过的发型早已变成没型了,在路灯的照耀下,留在地上的影子活像一个圆球上面长了歪歪扭扭的几根草,一会变长,一会又变短。闪,过去一个人,再闪,又超过一个人。哗,可能是后轮超车时,碰到了谁的车子,不管,继续!身后,平常特别讨厌听的本地方言的恶骂声随着雨声慢慢远去。慢条斯理,规规矩矩地活了二十多年,兰小军从来没觉得像这么着急过。当年高考结束,一场让从不流泪的父亲难过地直流泪的招生误会也没让他这么着急,那时高考在他面前就是一座独木桥,过了,就是村里的骄傲,没过,就是村里的笑料。今天,这么急?是的,他要去见她,不管怎样,要去见她,看不到她,他不知道怎么过下去?
    那天早上回去的路上,兰小军觉得自己傻了,丢了魂一般,五分钟的路骑了快一个小时。这儿拐了一会,那儿又拐了一个弯,眼看着路上的人越来越多,慢慢地兰小军容入到这个自行车的大流中,别人怎走他就怎走,别人等红灯,他也等红灯。他全然忘了自己要干什么,要回到哪里。贾宝玉见到林黛玉说,这个妹妹在那见过,林黛玉见到贾宝玉也说,这个哥哥在哪见过。我见过她吗?兰小军问自己。真的好像见过,也许是在梦里,也许就是无数夜晚梦中看到的那个模模糊糊,忽远忽近怎么也看不清楚的那个美丽的影子。兰小军觉得浑身都是轻飘飘的,就像是要飞起来,电影里看到的随着热气球慢慢悠悠飘在空中的也许就是这个感觉吧!嘻嘻,兰小军不由傻乐了起来,感觉真好,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是觉得就是很好,很好的感觉。对了,就是奇妙,嘿嘿,就是“世界真奇妙”的奇妙,没错,就是!她的眼神,她的声音,她走在他身边微微传过来的温热,就是!就是那种奇妙的感觉!
    红灯,该死的红灯!就像该死的雨一样,红灯也不适适宜的赶过来凑热闹。我操,兰小军不由得又想骂人,该死,小时候的弹弓没带来。小时候打弹子,简直是指那打那,夏天每到放学就和大哥和小妹一块出去打知了,那时在很少吃肉的农村,吃多了知了的他竟然也健康的长大了。当然弹子也曾落到班长李小毛的头上,那次自己第一次被父亲罚跪在瓦砾上。现在,现在兰小军觉得自己多么需要那个弹弓啊,打掉,要打掉那盏红灯,让绿灯永远亮在前面,让自己再没有阻挡。旁边的姑娘挼了一下头发,头发黑黑的,湿湿的在路灯下闪着光芒。不知怎的蓝小军想起了汤佳的头发,她的头发柔柔的,很顺,一股香味不住地侵入心脾,让自己忍不住就把脸放在上面摩挲,一点都不像自己的头发,硬硬的,梳也梳不成型,有些时候兰小军恨不得把它们像草一样拔了,然后像种庄稼一样再种上更
  • 游 游 荡 荡

    我喝酒,我抽烟,我吃了睡,我睡了吃,我在大街上大喊,我在黑暗中游荡。夜晚我折腾到三更半夜,大白天我关上门听零点、听张楚、听彝人制造;看石康、看王朔、还看弗洛伊德。我竭力去看清世界的一切,但我无法看清我自己,二十三岁的生活被我撕扯得乱七八糟。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游游荡荡,一会看看天上的太阳,一会我又看看腿上的那条破的不能再破,脏的不能再脏的牛仔裤。我不知道哪里去寻找那份自我,不知道世界究竟在怎样变化。
    我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类人,对人类究竟算是有益或是无益,我不知道我属于黑暗还是属于光明,每天我的生活无聊、无趣,我任随着自己在时间的河流里无助的漂流。日子总这么过着,我一天天变老,一天天看着城市里的喜怒哀乐,看着随处可见的小丑在跳跃,地铁里、商店里、马路边、歌厅里、酒吧里……到处可见、数不胜数。在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人们买来各色各样的面具,戴在或肥或瘦、或美或丑的脸上尽情的嬉笑、怒骂,在漫漫的历史长河里扮演着或大或小、或好或坏的角色。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角色,我只知道我自己活着并经常痛着,心情就如同城市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明朗的时候总是转瞬即逝。
    每一次我从床上爬起,从卫生间里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那面破了一个角的方形小镜子看看我那张经过度睡眠折磨的脸,看看到底添了皱纹没有,鬓角是不是又长了一根白发。我一天天过着,一天天怕着,不知道哪一天会是我的末日。不知什么时候听过谁说过,说人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个精神支柱的,没有了这根所谓的的支柱,生活便没法过下去。有时我也会想我的生活支柱是什么,但是每次任我挠破头皮也想不出,我究竟在干什么,我的生活是什么,我活下去的支柱是什么?我迷茫,我也徘徊,有时夜晚一个人出来带着这样的问题常常不知不觉中竟会游荡到郊区去。
    从北方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毕业后我独自一个人来到南方的一个城市。一台不算太破的电脑、一把曾磨烂过我十根指头的吉他、还有身上穿的那套耐克运动衣、证明我不是黑户的小本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一刻,我终于扔掉了我的一切过去。新新的从来没有读过的书、曾经以为浪漫透顶又背叛了我的自以为是的爱情、被我踢得破的不能再破的烂足球、充满脚臭和头油味的我的被子……总之我扔掉了我的一切我不想再看到的东西。我的同在那个城市的父亲对我的远走大发雷霆,母亲则满脸的泪水哀怨的看着我。我使劲的扭过头,我再也不想看到父亲那张脸上在他的下属无数的恭维声中炼成的威严,我再也不想看到母亲白胖的脸上带的苦愁,我再也不想嗅一下那座城市里的任何一丝气息。我在大二时就想离开,去找寻自己的天空,那时就是父亲脸上的威严,母亲眼中的哀怨拦住了我。大学四年对我就像炼狱一般。我看不了一张张自以为是的脸,我看不了一切编纂的自以为是的美梦与神话。我只想过我自己想过的日子,看我自己想看的书,弹我自己喜欢的曲,唱我喜欢唱的歌,那一次我再没被父母的威严、哀怨打动,我把那份父母日夜盼望我能得到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甩在了他们面前,拒绝了他们给我的那笔钱,我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余钱买了我生命中的那张车票。
    当我踏上我向往的那座城市的土地时,我激动、我兴奋、我歇嘶里底……我甚至忘了我自己是谁,我只知道我终于自由了,我终于离开了我讨厌的那一切。生活对于我来讲变成了一个新的课题,在我面前的是一张空白的纸,没有任何提示,任着我的人生之笔在上面涂画,寻找我自己生活的答案。
    美丽的感觉总是短暂的,没有人能够避免摆在面前的活生生的现实,一个人可以挖空心思去欺骗别人,可是他没办法去欺骗他自己的肚子。狂喜之后的我意识到我必须搞到钱,我必须找到一个住所,我必须设法填饱我的肚子。
    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段日子,就像我永远也不能忘记我那位大学女友留给我的冷冷的背影一样。白天在我理想中的那座美丽的南国城市炎热的街头,我声嘶力竭的吼着一首首我用生命一样的激情谱写的歌,看着一张张无动于衷慢慢走过去的脸。偶尔有人弯下腰往我的耐克帽子里丢下一张或是几张纸币、一个或是几个硬币。我只是唱着、弹着,我唱小河流水,我唱大山里的寂寞,我唱城市的喧闹,我唱我心中美丽的爱情,我唱我要寻找的自由……我唱我要期待的一切。我觉得自己就像一阵风,轻轻的来到这座城市,轻轻的飘着、刮着,慢慢的去寻找归宿。夜晚,我一个人在城市的路灯下游荡,把整日的疲惫背在肩上,任灯光把背影拉长,把所有的故事轻轻的对着夜风诉说。在无边的黑夜里,我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在那些夜晚我感到一阵阵的恐惧,我到底要怎样过下去,在这个我向往的但是又冷酷、冰冷的城市我怎样生存下去。在所有我找到的能供我闭上眼睛睡觉的地方,我一次次从梦魇中醒来,每次都是满脸的汗水。
    也许上天注定要给我一个机会,在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六个中午,当我又在烈日下的一个广场出卖我青春的、高傲的歌声时,有一双手拍了拍我的肩头。最先我看到的是那双手,肥肥的,白白的,中指上反射过来的金恍恍的光刺射着我的眼睛,让肚中缺少油水的我不由得一阵眩晕。我慢慢站起来,我看到
  • 【4】
    传说一杯完美葡萄酒的诞生,需要最适宜的地理位置:北纬30~52度,南纬15~42度之间;最适宜的气候和阳光:阳光照射太少会酸,太多则过甜;最适宜的土壤:沙砾般贫瘠的土地;最适宜的湿度:看得见河流的地方才能酿出好酒。来自德国莱茵河及其支流莫塞尔河地区,用那种闻名于世的叫做“雷司令”的葡萄酿制的莱茵酒,酒香馥郁,口感清爽,是具有着丰富特性的高雅葡萄酒的代名词。
    看:握着茶色别致的酒瓶的那位郎君他是谁,那成熟稳重温望的眼神,谈吐幽默而不失全局感,手指修长白皙而不失男人味,西装端庄严肃而不失灵动,举止尊贵高雅而令人舒适。
    眼晕疑是梁君朝伟至,近观却为曹生小东身。
    这就是曹小东,那个搓脚泥,扣鼻孔,囤积臭袜子的曹小东。
    谁说不是最耀眼的那颗星,在今天的晚宴上,曹小东就是那颗最耀眼的星!
    走了桃花运的狗屎曹小东,真得很惹眼。为公司奇迹般谈下800万生意的曹小东肯定很惹眼,私下里老板1万元的红包让他小心肝很陶醉,晚宴上的觥筹交错更是让他很是飘然。
    一个个天仙般服务小姐的微笑,李菲菲时不时炸弹般的媚眼砸来,老板意味深长赏识的目光,同事们如刺般嫉妒的眼神,曹小东手端盛着那名贵雅馨液体的玻璃板,频频举杯,谈笑风生。
    3年前在那个号称中国三个最美的小城之一,那位沈氏从文老乡生欣然题下“梦回故里,凤凰古城”的小城的石板街 上,曹小东端着可乐罐和初恋情人喝着交杯可乐。那种感觉真他妈美好,酸酸涩涩,甜甜悠悠,多少次在梦里曹小东执着不懈地寻找着那种感觉,直至画了一床单的地图。
    曹小东又来感觉了,那意味深长的液体在身体里慢慢流淌。初恋的那张小圆脸在酒杯里忽悠忽悠就出现了,甜甜的笑,勾人心菲,摄人心魄。
    一泻千里的感觉就是爽,男人感超他妈强。
    几声小姐的惊叫声,几声老板的呵斥声,几声同事的低声嘲笑,更要命的是李菲菲的几声尖叫。
    可这些,沉浸在初恋甜蜜回忆里的曹小东统统没有听到,回到凤凰古城的曹小东,兴奋地把可乐喷向沱江的河水中。
    躺在床上的曹小东,滔滔不绝的哼着初恋的名字,李菲菲的小脸红一片,白一片,恨恨地把手机按键按的嘀嘀直响。
    (待续)
  • 【3】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
    曹小东没有预料到的是,他所要翻越的那座高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初试牛刀,便战线告捷。走了狗屎运的曹小东,接连花了30大炒请了猪党胡皮勇两顿饭,以分享幸福的狗屎味道。
    五一的那条步行街,一个个肉粽子在狭窄的空间里做着贴身换位运动。庞龙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在嚣嚷的大街上空像屎尿一般泼向拥挤着的男男女女。
    被屎尿泼着的曹小东满嘴流着幸福的哈喇子,牵着李菲菲的右手出奇的温柔,五指穿插,小指不停摩蹭着那团温柔的皮肉。插在口兜的左手莫名的不住流汗。
    幸福是正常的,流汗是无可非议的。
    可以说,如果还有男人能够和李菲菲拥有那种能够说明某种关系的牵手而不心动,而不流汗的,肯定是李莲英他老人家了。
    李菲菲的眼睛是大的,眼神是勾人心扉的;头发是长的,被风撩动时是飘逸的;胸脯是丰满的,样子是性感的;小腰是细的,模样是可苗条的。
    不过那天,曹小东也是不含糊的。小伙头发是莫西干的,如同贝克汉姆的;运动装是潇洒的,看起来很帅的;脸膛是干净的,看起来当然很舒服的;身材是健壮的,总是让人想依靠的。
    就这样那个以抠脚丫为保健运动的叫做曹小东的小伙,俊朗地握住了那个羞涩的毕业生的手,没有多余的语言,就那么一句“人怪多的,要不我牵着你吧”。天,没有疑义。靠,牛!小东,你屌了叉了!
    爱情的滋味总是甜蜜,满街的肉粽子都成了美丽的风景,流下的汗水成了幸福的小溪,欢快而动感的流淌!李菲菲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容都成了对曹小东莫大的鼓动,刺激着曹小东每一根神经。
    忘乎所以的曹小东,激动了,疯狂了,再也看不到自己躺在床上时的保健运动,再也想不起抛在床底下的21双臭袜子,也看不到自己交房租时的惶惶与不安。那一刻,曹小东被带到了家乡清清的小河畔,被一堆山东黑山羊围着,幸福地在阳光与白云下面做着白日梦。
    上帝总是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总是会提醒你,要居安思危,不要乐昏了头,否则,那个梦中的白胡子老头就会惩罚你。
    那个乐悠悠,兴奋的无以复加的小伙子曹小东,在重新躺倒那张床底有21双臭袜子的烂床上时,终于发现自己那款新买的motorola早已不知去向。思来想去终于搜索到一张新疆人的脸庞,和一次莫名其妙的身体撞击。
    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的曹小东,最终靠着数脚趾头进入了梦乡。在梦中,一个来自新疆的高鼻美女手持一款motorola自由的舞蹈。曹小东,追啊追,又哭又喊,却怎么也追不上,直至筋疲力尽。
    醒来时,已是一床阳光。
  • 【2】
    那是在曹小东所住那间破平房东面那条举国文明的“堕落街”上一家叫做“正宗兰州牛肉拉面”的小馆子里,曹小东一边用手擦着哈喇子,一边用贼亮的眼睛瞪着小勇快秃光的脑门。小勇被曹小东那道贼光刺射的不由一阵眩晕,不由自主地低头喝了一口“红星”。
    傍晚的太阳,懒洋洋地留下一道余光,不情愿地滑进“正宗兰州牛肉拉面”的小窗口,然后又不偏不欹地照在曹小东不断咀嚼着红烧肉和水煮花生的大嘴上,使得避开贼光的小勇只能看见一张硕大无比的红油油的大嘴不停地张合。
    曹小东的好消息,真的是好消息。
    邋遢的鸟人,竟然被美女给看中了!
    曹小东在说得时候,眉飞那个色舞,嘴里的甘露络绎不绝地冲过来,滂沱臭雨之势向小勇脸上倾泻而下。
    “哎,我说小勇,你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美女”,曹小东抬起上半身,以便能够顺利拍到小勇的肩膀。
    在忍受了曹小东无穷酸雨的不断羞辱之下,小勇终于明白了曹小东说了些什么。
    **,不就是新来一个嫩嫩的毕业生,经常巴结你这个狗屁的老员工吗,有什么稀奇。小勇用脚拨了拨地上早已成堆的卫生纸和毛豆皮、烂骨头,很是为自己那张被酸雨冲洗过的脸抱不平。
    小勇名叫胡皮勇,山东人,一副身高马大,除了头发少点,长得还真不像个瘪三,尤其在穿上穿上那身遮挡门面的米盖尔,像个三流大学的教授。
    胡皮勇在一家皮包公司当会计,整天累死累活替老板作假帐,快三十的人,还是混个一无所有,所以他和曹小东,就像臭水沟旁两臭虫,不由自主地就臭到了一起。
    堕落街,其实并不堕落。
    所有能够称为街的东西所有的东西,它都有。菜场,古玩,电游,歌厅,小饭馆,洗头房。白天到处是一堆堆的人,晚上还是一堆堆的人。
    堕落街的名字,实际上就是这一堆堆,无聊堕落的人的名字。
    像曹小东,胡皮勇这种鸟人,就是这些一堆堆分之一。
    华灯又初上,酒醉到何时。一瓶瓶二锅头洗清了烂臭的胃,却又给城市的脸上涂上了呕吐的痕迹。
    在第二天上班的路上,曹小东已经铁了心要吃一把嫩草!
  • 【1】
    曹小东把在脚上搓了半天的那个小蛋蛋,用手指轻轻那么一弹,那个圆圆地小东东就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入到门口的脸盆里。然后,曹小东就再没有动一下,四肢成大字型,安静地躺在那张早就摇摇晃晃的床上,像一具在太平间里躺腻了,忍不住挪动了一下四肢的死尸。浑身酸痛,四肢无力,嘴里就像是刚吃过死耗子一样,臭得连曹小东自己都忍受不了,真恨不得拿把刀就割了它去球。
    曹小东的一日生活表:日出,起床,拉屎,蹭牙,煎饼裹子,人摸狗样上班,盒饭,挨老板骂,受大bo丑女欺负,狗食馆,劣质啤酒,上三流水平的物流培训课,回来再躺到床上当死尸,偶尔也做做诸如挖鼻孔,抠脚丫等等保健活血运动。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曹小东如同家乡那条他曾放过10多年山东黑山羊的小河畔上的草一般,茁壮而又坚强地成长,用那双整日被五香味汗水沁泡的脚丫,在陌生而孤独的城市悄然游走。
    不过曹小东真得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每天早上都是口水流一枕头,感觉生活美好而悠闲,不亦乐乎。
    其实,曹小东真得快迎来自己的春天了,这是曹小东亲口对小勇说的。
    (待续)